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攀枝花新房与住房公积金补缴的规定

来源:吉屋网   发布时间:2023-08-08 09:48:02

攀枝花的新房市场一直活跃,吸引了许多购房者。然而,对于新设立登记的住房公积金,许多购房者关心是否可以补缴前几个月的存缴额。根据住建部的明确规定,新设立的住房公积金不能补缴前几个月的公积金。


攀枝花的新房市场中,购房者大多会选择通过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贷。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由职工及其所在的单位按月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,用于职工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。对于已经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,如果存在欠缴或缓缴的情况,需要及时补缴,以确保其权益不受损失。


然而,对于新设立的住房公积金,规定并不允许补缴前几个月的存缴额。根据住建部的规定,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,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。这意味着,对于新设立的住房公积金,只能从设立之日起开始按月缴存,无法补缴之前的存缴额。


如果单位存在欠缴或缓缴的情况,需要及时补缴。单位需要准备相关材料,包括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、付款票据(支票、进账单或汇票等)以及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。然后,按照补缴办理流程进行操作。


对于攀枝花的新房购买者来说,这一规定可能会对部分购房者造成一定的困扰。但是,购房者仍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支付房贷,例如商业贷款或者组合贷款等。


总之,根据住建部的规定,新设立的住房公积金不能补缴前几个月的公积金。因此,购房者在选择攀枝花的新房时,需要了解这一规定,并做好相应的规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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